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切实做到“五个不准”
2007-12-24 02: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元旦、春节是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过好“廉关”。昨日,市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向领导干部发出了“两节”的禁令。
市反腐办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要牢记收“红包”者要处理、送“红包”者也要处理的规定,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对“买官卖官”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报批;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岁末年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对违反财务制度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反腐办强调,要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要切实做到“五个不准”: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假借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不准公车私用,要严格节日期间公车管理。
市反腐办重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教育防范,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倡议书、开展廉政承诺等形式,努力营造廉洁过年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关注民生,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特别是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开展“两节”期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于那些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与泉州晚报社、泉州网、泉州电视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组织了“廉政建设访谈”系列宣传活动,将于12月下旬至2008年1月推出该系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