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扎实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2007-12-26 09:5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2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他强调,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认识和把握政法工作的性质和职责,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
胡锦涛就做好政法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要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政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二是要保障国家安全。要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确保国家安全统一。三是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依法打击侵犯人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加强基层司法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切实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职能落实到基层。四是要深化体制改革。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切实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政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五是要推进队伍建设。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胡锦涛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要坚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
胡锦涛指出,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