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01-11 18:3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中共泉州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能,围绕市委“好中求快、支撑带动”工作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改进和创新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入贯彻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报告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新一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报告中关于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四个重在”的体会,对于我市地方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具有实践意义。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党的十七大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突出“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市委“好字当头、先行先试”工作主线,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致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我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等四个方面先行先试。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持续推进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保障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