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实施两项教育惠民政策
2011-02-06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今年,我省又推出两项教育惠民政策,对一年级中职生免收学费和低保家庭幼儿入园进行保教费补助,实现了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普通高校的全面覆盖。
从今年秋季起,我省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全部免收学费。凡是进入公办中职校就读的一年级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对于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职校就读的学生,如果其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校标准的,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校的标准免除学费,超出标准的部分费用由学生所在家庭承担;如果其学费标准低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校标准的,将按实际标准免除学费。今年起,我省还将对低保家庭幼儿入园进行保教费补助,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三年补助3000元。
近年来,我省相继推出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2008年春季以来,城乡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农村公办学校实行了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住宿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城市公办学校实行了免学杂费政策。我省还实行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在中职教育阶段,我省对一、二年级所有全日制公民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高校资助政策日益完善,高校助学金补助标准升至贫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和特困生4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和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