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建议:成立住房保障局
2008-01-17 12:3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省政协委员建议,实现居者有其屋——
本报福州讯 2007年,泉州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据领先位置。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们再次将居住这个民生问题摆在关注的重心。民建福建省委员会在提案中建议大力推行保障住房制度,可以考虑成立住房保障局,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委员们建议,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等收入及以上的家庭供应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低收入家庭供应廉租房。同时,考虑成立专门的、以公共住房保障为职能的住房保障局,全权负责保障住房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建造、出售、租赁及物业管理,并编制全省社会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住宅建设的投资计划,其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对于高房价的现状,政协委员们提出了改变土地定价模式,改进土地供应方式的建议。委员们建议,政府采取平摊地租的方法,将转让按年份计征;给土地的转让利润率设定上限,使商品房成本中土地所占的份额降低;招标中变价格定标为综合评定定标,将地价放在相对合理的区间,避免高地价成本向房价转移以及拉动周边现房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