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新车上牌不用再开到车管所
2011-01-25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起,小汽车新车上牌,不用再驾驶新车到车管所查验的措施正式实施。
昨日上午,记者到泉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看到,前往查验的车辆仍排着长队。交警表示,昨日,交警正在接受4s店预约上门查验车辆。查验合格并录入电脑后,车主可仅凭手续去办理牌证。排队等查验的是那些新措施实施前,就已向4s店购买,未经交警查验的车辆。
据介绍,4s店预约后,交警将上门查验车辆,合格后在4s店当场对《机动车查验登记表》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并在第二天将查验受理情况录入完毕,后将材料内部传递到支队车管所大厅咨询岗。“只有这些手续做完了,车主或4s店才能不开车,而仅凭手续去办理牌证。”这最少需要两天时间。“如果市民购买的是4s店新一批,且已查验的车辆,就可以享受到新措施的便利了。”
交警提醒,为便于交警查验车辆,4s店应该在交警上门前准备好如下手续:
●准备好机动车(若新车超二年未报牌的,必须提供《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报告单》)。
●每辆车应按规定准备和提交相配套的手续,并按规范粘贴、填写好。这些手续包括:①《机动车查验登记表》(应统一在表格的右上角加盖红色的同规格的4s店名称,便于在咨询岗按4s店名称分类存放)。《机动车查验登记表》的查验填写栏可由4s店事先用与车辆实际相符的数据和与表格不同字体的计算机签注;②与车辆配套且符合规范的车辆相片二张;③与车辆车架相符的拓印件一张;④国产车的《机动车合格证》复印件一张(利用《机动车合格证》合格证上信息二维条块的扫描录入车辆数据)。进口车辆的数据,应由车管科新开发的软件打印二维条块信息,以扫描录入车辆数据;⑤提供的车辆以及发票、合格证等手续必须配套,而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s店预约整批查验的车辆,应事先将车辆信息录入《4s店预约车管科民警上门服务查验汽车登记表》,便于4s店和车管所管理,一式两份,车管所、4s店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