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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停车遇到乱收费 市民可拒付并举报

2008-02-17 06:1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区部分停车场收费仍不规范

春节期间免不了走亲访友,然而,中心市区部分停车场的不规范收费影响了有车族的心情。市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2005年5月11日开始执行,但仍有部分停车场收费不规范。对此,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坦言“标准执行情况不理想”,并提醒车主遇到乱收费可拒付并举报。

据悉,停车场分为露天和室内两种,不同车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路内的费用高于路外,路外的高于室内,目的在于引导车辆停放在室内停车场,以减少路面的压力。同时,车辆停放时间越久,所缴的费用就越高,以限制停放时间。以小车为例: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3元/1小时以内,每超半小时加收2元;路外停车场3元/2小时以内,每超半小时加收1元;室内一类4元/次,二类3元/次,三类2元/次。

然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停车场往往实行的是“一口价”,不管你车辆停放多久就是一个价格一次性付清,物价局称此举不符合规定。究其原因在于停车场还没有条件配备计时工具,无法准确计时。正是由于没有必要的计时手段,使得收费标准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执行。

据了解,凡在鲤城、丰泽、洛江中心城区内设立的停车场及利用交警部门划定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进行营业收费,必须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到当地物价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认真做好收费记录,详细记录车辆类型、进出时间、计费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违规收费。市物价局也提醒市民,如果遇到违规收费现象,可以拒付停车费并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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