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全市抓“酒驾”别在拘留所过年
2011-01-19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今天是“尾牙”,不少老板要请员工吃“尾牙宴”。从今晚起,泉州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酒后驾车行动。如果因为醉酒被抓而被拘留15天,那么司机只有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春节前和春节后,泉州市交警支队将安排8次整治酒后驾车的统一行动,分别是:春节前的1月19日、20日和1月29日、30日及春节后的2月10日、11日和2月18日、19日。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统计,去年泉州共拘留了458名醉酒驾车者。值得一提的是,酒驾中有60%是摩托车司机,醉驾中有70%是摩托车司机。交警分析说,大多数市民以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特别是安溪、永春、德化等山区县,酒后驾驶摩托车现象最多,晋江、石狮、南安等地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也比较多。交警表示,时下严寒,喝酒后骑摩托车一吹风,酒劲很容易上头,司机的四肢就不听使唤了,很容易摔倒和发生碰撞。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从2009年8月份开始,交警部门就重点打击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按照规定,喝两杯啤酒以上就是酒后驾车;喝两瓶啤酒以上就是醉酒驾车。
整治行动受到很多驾驶员的欢迎,但仍有些人酒后驾车,“他们大部分人是因为应酬喝多了。被抓后,大部分司机的家人都会埋怨说不该喝酒。很多家属还会求情,表示以后会力劝司机不喝酒。与其被抓后求情百句,不如喝酒前劝他一句。”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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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追尾 司机自己报警被拘
前晚,鲤城交警大队拘留了两名醉酒驾车者,其中一人还是自己报警被抓进去的。
据鲤城交警大队交管股办案的李警官介绍,16日晚上7:30,家住鲤城区龙宫菜市场附近的肖某驾驶小汽车在新门街追尾撞上了另一部小汽车。被撞的小汽车司机要求肖某赔偿500元,肖某只愿意赔偿200元,两人就在路上争执不下。“肖某给我们打来电话。”李警官说,他们到现场后发现肖某满身都是酒气,有醉驾的嫌疑,遂将他带去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190多,远超醉驾80的标准。按照规定,肖某被罚1500元,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交警说,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后撤离现场,一般交警不在现场就不会追加处罚。但肖某却自己报警,真让人感到很诧异,“酒喝得太多了,头脑不清醒,才会这样做。”交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