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也有意回收过期药
2008-03-20 22:3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福州市即将正式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回收地点确定为该市市区多家定点药店。昨日,记者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泉州关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方案仍在探讨之中,是否将回收地点设在药店还要进一步考虑。
【现状】
过期药当垃圾处理
云谷社区的林阿姨长年患有高血压,家里难免常备药品。“一发现药品过期,就和家里其他垃圾一样清理掉,不然也不知道要丢放哪里。”林阿姨说,社区附近没有类似回收废旧电池的那种垃圾筒,如果有关部门设置回收过期药品的专用箱,当然比较好,她自己也愿意将过期药品拿去回收,比较不会污染环境。
泉州市中医院药剂科有关人士认为,市民有正规渠道处理过期药品是件好事。他说:“这种处理办法将更好地体现相关部门对过期药品的定期检查和监督。过期药品理论上是丧失治疗药效,若不慎乱服对患者不仅没有帮助,还有可能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由正规渠道处理这些过期药品,将有效提高患者对药品的安全使用意识,长远来说,是件利民的好事。”
泉州市第二制药厂副总经理高先生认为,现在各个药品流通环节对过期药品的处理都越来越完善了,在消费者手中的过期药品,数量庞大且分散,这个管理办法将很大程度地集中消费环节中的过期药品,由相关部门统一销毁过期药品,将有效降低消费环节中的过期药品流入一些不合规范的回收者手中。
【难题】
监督药店回收有难度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说,前几年他们也有过类似的想法,在定点药店开始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活动,并形成方案,后来考虑到监督药店回收行为存在困难,又放弃了这一做法。
“当时提出这一做法时,也有药店主动表示,如果市民将过期药品送到药店回收,药店可以送给市民一些纪念品予以鼓励。不过,这些过期药品由药店回收后,是否能够全部上缴至药监部门进行统一销毁,就比较困难了。”该人士告诉记者,确定定点药店回收过期家庭药品,解决了过期药品回收难题,但如何监管药店的回收行为又变成新的难题。因为药店既是回收者,本身又是经营者,如果药店利用回收家庭过期药品获得不当收益,反而成为群众安全用药的隐患。
因此,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关键问题在于回收地点和负责回收的人员。“目前我们还在考虑回收地点。”他说,要实现长期地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如果能够将回收地点设置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效果应该比较理想。“根据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入卫生部,假如地方上能由卫生部门牵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药品回收箱,再由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收集销毁,那就比较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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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理家庭药箱
保存药品时应使药品包装完好,以便清楚地识别药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定期检查药品,超过有效期的不能服用;发现有发霉变质或潮湿的不能服用;同时,外包装标示为冷藏保存的应放置到冰箱冷藏保存;易串味的药品最好单独存放;处方药需在药师或执业医师指导下服用,家庭自用药应注意药品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发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