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召开民办中小学工作交流会
2008-03-18 06:4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3月14日,市教育局在晋江子江中学召开全市民办中小学工作交流会。各县(区、市)教育局领导及来自全市四十余所民办中小学校的校长参加了会议。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落实“依法为民办学校提供支持服务,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推动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子江中学等六所民办中小学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政府潘燕燕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潘副市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民办教育为我市教育事业所作的重大贡献,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市民办中小学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民办中小学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依法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稳步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会上,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就全市民办中小学教育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郑局长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和教师,都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理解法律法规规定,要始终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正确处理好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与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利等各种关系。郑局长从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规模、学籍管理、收费管理、招生宣传等七个方面,对今年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关心和全市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兴办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我市的大多数民办中小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办学优势,为我市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许多民办学校在办学中积累了许多办学经验,办出了水平、办出了特色。据统计,我市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660 所。其中民办高等院校7所(本科大学1所,本科独立学院1所,高职学院5所),在校生36525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1.19%;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6所,在校生17521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2.84%;民办中学25所,在校生40655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52%;民办小学21所,在校生16193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91%;民办幼儿园456所,在园幼儿54136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7.86%;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各种培训机构125所。全日制民办学校在校生16.5万人,占全市在校生的10.5%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陈振荣,晋江市政协副主席、安海镇党委书记朱永远,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飞鹏、曾文汉,调研员刘一聪、副调研员陈进兴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