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刺桐网!请登录 免费注册 网站导航 | 新手上路 | 反馈建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泉州要闻 » 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所辖的士可在四区经营

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所辖的士可在四区经营

2008-03-24 07:4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

《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对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出租汽车受租期间应按乘客指定的到达地点,选择最佳路线行驶。因故确需绕道时,应当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出租汽车分等级标准收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及驾驶员必须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客运价格,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出租汽车不得定点、定线经营,受租期间应按乘客指定的到达地点,选择最佳路线行驶。未经租用人同意,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或将乘客转由他人运载。车内无乘客,应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暂停服务标志。遇到招拦停车后,除危及行车安全、驾驶员人身安全、违法犯罪的情形外,驾驶员不得拒载。

《规定》明确要求,出租汽车必须在所辖区域内营运。允许本市各县(市、区)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跨区域运送乘客,跨区域运行的出租汽车在运送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允许返程载客,但不得在异地逗留、绕道揽客经营。鲤城、丰泽、洛江、泉州开发区所辖出租汽车可在四区之间从事营运活动。


About QZCT - 网址导航 - 生活服务 - 同城分类 - 开心购物 - 天天特价 - 信息资讯 - 刺桐社区 - 网站地图
QZCT.CN版权所有©2018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闽ICP备11011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