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贩卖燃放烟花有奖
2011-01-06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市区
警方举报电话:22180303 22180182 110
从即日起,凡是发现有人在泉州中心市区违法违规贩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都可以拨打泉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2180303、 22180182或直接拨打110。凡经查实的,泉州警方在为举办人保密的同时,将予以相应数额的现金奖励。
为了确保2011年春节、元宵期间泉州中心市区社会安定稳定,根据泉州市政府统一部署,泉州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3月15日的春节、元宵“两节”期间,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一场“除爆安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贩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区两级警方将迅速出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一经查实,除了为举办人保密外,还有相应数额的现金奖励。
据介绍,为了确保今年“两节”期间“禁炮”统一行动取得成效,“两节”期间,泉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将协同安监、行政执法、环保、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及市区各街道办事处等,在尾牙、春节、元宵节前开展4场统一行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场统一行动时间分别为1月16日8时至17日24时;2月1日8时至2月3日24时;2月14日8时至2月16日24时;2月22日8时至3月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