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交警名义狂敛“攻关费”
2010-12-10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敢乱收费,就不让他们报班。”泉州市交警支队通报称,11月以来共有9所涉嫌乱收费的驾校及当事教练员被停止报班预约考试一个月。
11月以来,交警支队向驾考学员发放《考试情况反馈表》,了解到有9名学员反映一些驾校教练员借交警名义收取“考试费”、“攻关费”。市交警支队专门抽调监审室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违规收费的原因有多方面”。监审室姚副主任分析说,“一是不正当竞争。一些驾校或教练为了多招学员,采取低价招生,待学员缴交培训费和考试费用后,再以所谓的考试费、攻关费等名目向学员收取额外费用。二是非法牟利。利用学员急着考试过关或考试不及格补考,假借交警名义收取所谓的考试费、攻关费非法牟利。”
交警支队监审部门提醒说,学员如遇有违规的收费或不明白的收费,应先拒缴,并向交警支队监审室、驾管科举报(举报电话:28018022、28018122)或向驾校的主管部门交通部门举报。
收费标准:据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规定:科目一考试80元/人·次、科目二考试使用电子考试系统的收费标准为380元/人·次、科目三考试100元/人·次。对考试不合格者需要补考的,第一次补考不得收费,第二次补考按上述收费标准的50%收取(即科目一40元/人·次、科目二190元/人·次、科目三50元/人·次),第三次及以后补考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的30%收取(即科目一24元/人·次、科目二114元/人·次、科目三3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