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767人接受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2008-06-22 00:5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开学
我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共有社区矫正对象767人。近日,全省第二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我市开学。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东鸣,副市长洪泽生参加开学仪式。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狱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2006年11月,我省在厦门市思明区、泉州市丰泽区、三明市梅列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7年11月,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被列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我市的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也被列在其中。至此,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9个设区市的23个县(市、区)。我市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泉州”、构建“和谐泉州”的重要措施,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08年5月31日,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六个试点区(市)共有社区矫正对象7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