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废止公告
2011-01-26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2009)洛执行字第612-6号执行裁定书,(2009)洛执行字第6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发生强制性转移,由于该公司未按规定缴交洛国用(2009)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局已依法注销胜泉(泉州)工艺有限公司原取得的坐落于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洛国用(2009)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面积6662平方米,遗留于社会上的相应土地权利证书包括洛国用(2009)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宣布废止。
特此公告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