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573万亩山林有了“主人”
2008-09-01 10:4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我市已基本完成了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全市573万亩商品林有了‘主人’。”在8月27日举行的“政风行风直通车”接访活动中,市林业局局长张建生介绍说。
林权制度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于2003年,经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已基本完成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林权换发证工作,共登记林权申请77104宗,发(换)林权证34402本,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证。泉州市林权登记中心和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已正式成立,德化、永春、安溪和洛江4个县(区)也相继成立了林权登记管理机构,德化、永春、安溪、晋江和丰泽等5个县(市、区)成立了行政执法大队。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永春县已于今年1月出台了《永春县森林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暂行规定》,并在一都镇美岭村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