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预防腐败领域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泉州惩防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2008-09-08 20: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市、县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近年来,我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构建泉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市委出台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对市直各单位落实《实施纲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完善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大宣教”格局。2005年以来,先后开展“学党章、懂党规、守党纪、强党性”、作风教育月、反腐倡廉歌曲、“廉政之声”文艺汇演、廉政文化“五进”等活动,营造守廉倡廉浓厚氛围。同时,在泉州监狱建立市警示教育基地,以我市腐败案例拍摄《违纪违法酿悲剧》电教片,开展警示教育;在市委党校建立示范教育基地,大力宣传勤廉兼优先进典型。
拓宽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完善市、县、镇三级会计集中核算体系,推行全市农村财务联网监管,实现村级财务信息化管理和实时监督。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42个部门541项审批服务项目,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在腐败易发多发的热点领域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预防和解决采购效率低、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深化政务公开,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市和安溪县分别被中纪委确定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大力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区环境保洁、户外广告泊位出让等项目推向市场,减少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
我市不断创新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加强党内监督,深化诫勉谈话和组织函询制度;对考核中廉洁自律问题反映较多或者票数较低以及轻微违纪的130名干部,实行了诫勉谈话;在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提拔干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全面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加强行政监督,制定《泉州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泉州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依托“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载体,让各部门“一把手”上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两个栏目被评为省十大优秀新闻名栏目,我市被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纠风工作联系点。
我市还充分发挥查案惩处的重要作用,把惩治置于构建惩防体系的大格局之中进行把握,保持揭露和深挖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全市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178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211人,挽回经济损失6125万元。严肃查处了市城西环路工程腐败窝案、泉港闽林公司案件、市城监支队行政不作为案、南安市法院原院长受贿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意见和会议制度,督促发案单位抓好案后整改,强化办案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