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0-12-24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010)丰民催字第26号
本院于2010年10月15日受理了申请人肇庆市大旺利来燃料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汇票号码为ea/0101460032(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出票日期为2010年8月2日、到期日为2011年2月2日,出票人为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收款人为虎都(中国)男装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的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0年12月23日作出(2010)丰民催字第26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肇庆市大旺利来燃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