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绿色企业”融资有绿色通道
2008-09-25 20:4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在由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市经委、泉州市环保局共同举办的以“弘扬社会责任、倡导绿色金融”为主题的绿色金融推介会暨节能减排项目资金供需洽谈会上,福建凤竹集团和石狮垃圾处理厂等12家企业与8家银行机构签订协议,获得意向授信金额达6.48亿元。据了解,企业将把资金用于节能减排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据人行泉州市中支有关负责人介绍,人行泉州市中支已会同市经委、市环保局,筛选出118个有资金需求的节能、循环和减排项目,短短半个月内,银行已介入77个,达成意向融资的项目有63个,意向授信金额达20.24亿元。昨日签约授信的只是其中一部分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泉州市万元生产能耗要下降15%%,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要分别比2005年削减20%%和5.4%%,节能减排任务任重道远。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客户的政策风险和环境风险意识,促使企业自觉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同时严格授信管理,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中的企业环境违法、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节能和循环经济企业等信息,以此作为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对不能通过环评的项目信贷需求实行“一票否决”,积极稳妥地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企业实行信贷退出。今后要重点支持国家和省市级立项的节能重点工程、再生能源项目、水污染和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循环经济试点、水资源节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及推广、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环保产业等重点项目。
另据了解,保险机构也将加入“绿色金融”行列,争取在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的行业、企业和地区试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商业保险的体制分散风险,及时、充分给予受害人必要的赔偿,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并通过保险的方式增强企业环境风险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缓解企业和地方政府环境污染赔偿压力。另悉,目前由3家主办单位牵头已经建立了由16家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的金融与节能减排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充分共享节能减排信息、相互交流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经验做法,共同协调解决在绿色金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