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仙游至南安金淘洛江段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0-12-17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仙游至南安金淘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交通[2010]969号)精神,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仙游至南安金淘洛江段工程建设即将全面铺开,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桩号(k115+398-k124+480)。
二、在工程建设范围内,自通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桩左右各100米抢修、抢建、抢搭的地面附属物(含建筑、构筑物)以及抢种的多年生植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征地以及房屋、果木和坟墓等地上物的拆
迁、安置、补偿方案,依照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有关批复文件精神实施。
四、电力、通讯、供水等单位,自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得有新的布置安装。
五、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仙游至南安金淘洛江段安征迁工作指挥部
地址:洛江区罗溪镇政府,联系电话:0595-22051699。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