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取得突出成效
2008-10-19 06:4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我市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1至9月,全市万元工业产值电耗407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9.12%%,同比节电151109万千瓦时。
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确保2008年100家重点耗能企业完成节能20万吨标准煤,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07年下降3.5%%。坚持标本兼治,严把新上项目立项、验收关。凡新立项项目未做能源使用效率评估的,不予立项、不予供地、不予提供信贷。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不予验收。实施节能准入、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和标识。同时,严格高耗能行业定额管理,对超过标准的给予实行差别电价等不同耗能价格标准,以降低企业资源能源消耗。在推进节能工作中,我市建立市级节能备选项目库,实行节能项目跟踪制度。
今后,我市将每年对项目库进行补充、更新,实行滚动管理,节能专项资金将根据国家、省里新出台的节能奖励办法,根据项目的节能效果和节能量对项目进行补助。至9月底,我市已有150多个循环经济项目、节能项目申报备选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