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各银行静候房贷细则
2008-10-31 10:3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本月22日,房地产新政颁布,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房贷利率下限及首付款比例。截至记者发稿时,只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总行和光大银行颁布了房贷实施细则。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均表示仍未收到总行下发的相关文件。工行、兴业、民生等银行也表示,仍未收到相关文件。
农行建行
实施细则公布
农行
将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积极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具体实施:一是对自住购房能否适用最优惠利率将综合购房类别、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进行考虑。二是规定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三是规定借款人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四是严格控制对借款人一次性申请多笔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贷款。
另据介绍,在新增贷款优惠政策之外,农业银行还重点明确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政策。一种方式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通过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系统自动调整利率,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执行利率自2009年1月1日起即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另一种方式是手工调整,即对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原适用利率、客户贡献度、客户资信及监管要求等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2009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农业银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建行
建行公布的房贷新措施规定,将在人民银行的政策框架和授予的权限内,根据客户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制订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和首付款比例要求。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将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予以支持。对于居民购买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将适当提高贷款条件。
泉州银行文件到达才开始执行
泉州农行房贷部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总行已经公布房贷细则,但近期的业务仍无法按新政策执行,只有收到实施细则后,才能按新政策操作。
建行有关人士表示,总行房贷细则的文件首先要下发到福建省行,然后才由省行下发到泉州分行,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但预计时间不会太长。
调整利率下限及首付比例将给广大购房者带来实惠,在这种预期下,购房者在新政推出后,纷纷推迟了贷款计划。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目前市民想按揭买房,也不必观望等待新规。按揭买房需要提交资料、银行审批再放贷,这期间需要一定时间。在这段时间内,细则应该已经出台。
业界分析利率倒挂导致细则难产
网上不少分析称,房贷细则迟迟不能出台,是因为利率倒挂。房地产新政规定,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我爱我家提供的数据显示,按照央行本次降息后的利率,对于当前7.20%%的人民币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而言,最低0.7倍的优惠利率为5.04%%,这个数字低于5.13%%的5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利率倒挂将导致商业银行失去放贷动力。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银行大多动用拆借资金放贷,目前拆借资金的成本在3.2%%左右,因此,只要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不低于这个水平,银行就有利可图。而目前银行资金来源多元化,绝大部分存款都是活期或短期定存,倒挂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