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强化
2008-10-31 15:1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004年,泉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5年扩大到5个县(市、区),2006年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铺开。2008年全市参合人数达495.1705万人,农民参合率达96%。
【延伸】
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强化
泉州53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80多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3万余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有52万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医保制度覆盖越来越多的地区和群众,逐步让全市人民都能享受医疗保险。
最早享有医保待遇的人群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中央、省属及外地、境外驻泉各类机构。随着泉州民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个体户等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004年开始,泉州着手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文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安溪成为全省试点县;随后,“新农合”在全市推广开来。2006年10月,泉州市总工会正式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截至今年8月5日,近两年来全市共有52万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全市共筹得2353万元职工医疗互助金。
今年,泉州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类医疗保险构成了泉州市医疗保障体系。据统计,约有159万城镇居民将被纳入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对象。今年是泉州推行城镇居民医保的第一年,5月份接受第一次申报缴费,有23多万人参保,目前已有1600多人受益,报销了部分医疗费。今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开展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申报缴交,目标是力争60%%的城镇居民参保,如能实现,将有90多万居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