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2010-11-11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受委托,现就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公告如下:1.转让标的:泉州市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成氨厂、制漆厂、味精厂建筑物整体拆除(注:不包括工厂的机械设备、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存货等),建筑物位于泉州东海,面积约6.6万m2。2.交易保证金:66万元。3.对受让方的要求:(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备有效的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企业资质。(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的本单位职工,本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在施工过的项目中两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6)重要文书须由意向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7)意向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经理必将亲自参加竞价会,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到竞价会现场校验。4.公告期限: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24日。5.竞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30日9时。6.特别提示、具体交易方式和时间、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详情请见www.qzcq0595.com,联系人:康先生、袁先生,电话:0595-22189025,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1楼。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