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公告
2010-11-11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拟依法对福建省泉州市毅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述房产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该公司2003-2010年度欠缴税款。
一、碧水湾西区15号车位、碧水湾中区12、47、48、49、93、100、105、107、116、126、131号车位。
二、毅达商厦1a号楼503室、毅达商厦17号车库。
三、毅达大厦8、15号车位。
四、毅达新村2号楼203室房产。
五、毅达商住中心1号楼207-208写字楼、毅达商住中心3号楼16号车位。
如对上述房产权属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丰泽区丰泽街地税大楼八楼,联系电话:22151612、22151623、22117000)提供个人身份资料、相关房产权属资料及书面异议书;逾期未提供,视为对以上拟拍卖房产没有异议,我局将依法拍卖。
特此公告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