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扩大
2008-12-23 00:4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行政辖区内20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或行政统一组织,参加企业职工团体医疗互助活动。记者近日获悉,这项新规定扩大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覆盖面,将减轻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工、农民工的医疗费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企业职工(含外来工、农民工)医疗互助,企业职工团体医疗互助三种类型;互助金标准分别为每期(年)每人50元、36元;每期补助金最高限额分别为5万元、3万元。将于近期开展的第三期活动,企业职工团体医疗互助的参与企业门槛由过去的拥有300人以上职工降至200人以上,活动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截至10月份,我市参与第二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超过42万人(次),共有职工6494人(次)享受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制度规定的住院费用补助,累计补助金10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