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8-12-28 00:4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农民看病报销,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开天辟地的壮举,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病有所医的重大举措。市卫生局长蔡丽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病有所医,惠及百姓。
今年我市加大新农合推进力度,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民人数495.17万人,参合率达96.18%,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1至9月全市共有18.9193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达2.587亿元,人均补偿金额1367.46元。各级在推行住院补偿的同时,开始对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性病就诊用药予以补偿,发放门诊特殊病种补偿204万多元。我市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和补偿,患病农民住院补偿可即时结算,当前正着手建设新农合信息平台,明年将实现异地结算。
蔡丽静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民心工程,要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把好事办好,使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制度健康发展。要建立新农合基本用药制度,保障参合农民享受基本的、适宜的卫生医疗服务,避免基金运行风险。要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核定市级和各县(市、区)级1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008年“人均门诊收费水平”与“人均住院医药费用”控制指标,在保持3年零增长的基础上,2008年增长控制在3.5%以内,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要规范定点医院诊疗行为,严格定点医院准入门槛,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避免开大处方。要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情况、基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享有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补偿测算、农民报销程序、补偿及时率和受益率跟踪与监督,维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权益,严查违规行为。同时,要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技术水平,让广大群众享受便捷、价廉、安全、质优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