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2010-10-27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孙增福主持会议,副主任魏坚、周真平、陈家富、颜伟劲、陈全顺、吴群德,秘书长吴春林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新聪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提出,要突出战略重点,全力推进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要注重打响“海峡旅游”品牌,推进“海西文化旅游名城”的建设;要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致力打造宜居宜业的海湾型城市;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步伐,提升泉台农业交流合作水平;要主动对接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拓展和深化对台经济交流合作领域;要把编制“十二五”规划与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有机衔接,安排部署好今后一段时间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蓝图。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报告,并通过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提出,“十二五”规划总体构想要从我市所处的新的发展阶段特点出发,提出清晰的城市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要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发展重点、任务和指标以及完成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在“十二五”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方面,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更加重视“三农”工作,将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以港强市”作为我市“十二五”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要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要强化土地、用水、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支撑;要更加重视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深化泉台合作,提升我市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战略地位;要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突出绿色发展。在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方面,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创新机制体制;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项目和资源要素保障;要加强衔接,落实责任,强化规划法定性意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