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2010-07-29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傅圆圆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决定孙增福同志代理泉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郑新聪同志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武到会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孙增福,副主任魏坚、周真平、陈家富、陈全顺,秘书长吴春林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孙增福、魏坚分别主持会议;副市长黄维礼、许昆贞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9年市本级决算。会议认为,市本级200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项目带动,扶持企业发展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全年财政收入在困难形势下实现平稳增长;在预算支出安排和执行上,加大对教育、科技、农业、社保、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突出保障民生,完善公共服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管家理财意识和能力,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结转和结余资金;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审计监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和关于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