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开招募80名高校见习生
2009-02-19 09:2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我市发布《泉州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面向待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募80名学生到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
欲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必须符合见习职位所需专业等条件,且入校前具有泉州市常住户口。报名时间为2月23日—28日,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需填报《泉州市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泉州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泉州市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和《泉州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表》可从泉州市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有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考核和公示。
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被见习企业录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工龄自见习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