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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实行免费办理暂住证 近4万人受惠

2009-02-27 01:2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取消暂住证5元工本费,截止到昨日下午4时,我市已经有38952名“新泉州人”领取了免费暂住证。

95.4%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

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暂住证(卡)工本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到上级文件后,泉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立即予以落实,从今年元旦起,来泉务工人员在向当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站)申请办理暂住证时,一律免予收取原有的5元工本费。据市公安局户政处统计,截止到2月26日下午4时许,来泉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共办理暂住证38952本,而同期泉州公安机关登记的外来人员共40814人,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比例达到95.4%。

免费暂住证手续不变

取消收取暂住证工本费后,办理暂住证的手续有无改变呢?“除了免交5元工本费外,手续仍和原来一样。”户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年满16周岁、没有入住县(市、区)常住户口,并准备在当地暂住1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都应在到达暂住地后,3天内向暂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站)申报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申请人只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计生证明以及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前往当地派出所或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站)申请登记。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当场就可办结,拿到证件。

办张暂住证好处真不少

据了解,2007年9月起,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意见》,在泉务工、经商、创业的流动人口持有《暂住证》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所入住县(市、区)行政管辖区内享受十大优惠待遇:劳动就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子女享有免费义务教育服务;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依照本市户口政策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享有劳动就业、租房信息、联系家政咨询服务;享有要求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享有本市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享有本市组织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按规定申办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十大优惠政策实施以来,主动申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人数大大增加,去年我市共办理暂住证170多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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