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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食企探路“源头”管控

2009-03-10 06:3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寄托着13亿消费者沉甸甸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发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制定实施的《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在消费者的一片叫好声中,泉州的食品企业应当如何面对《食品安全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呢?

规模企业名牌化进程加速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此,泉州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孙振汉称:“全程监管体制的建立,将为食品加工企业,尤其是规模品牌企业带来利好。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品牌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都会严格地把关,但是由于食品产业链的问题,他们无法保证上游的原辅材料生产企业,以及下游的包装、物流企业是否会出现安全问题。全程监管体系的建立,无疑是搭建了一条从‘农田’到‘餐桌’的监控流程,将大大减少食品加工企业所要承担的安全风险。”

“全程监管体系的建立,实际上有利于优势资源向规模企业进一步倾斜。”泉州食品界业内人士王宏兹称,“食品企业将由目前的数量多、规模小,向数量少、规模大发展,这对于泉州食品业的整体升级,打造全国休闲食品基地都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产业园区呼之欲出

《食品安全法》用了一个章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进行了规范,包括食品企业准入门槛、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等。

孙振汉称:“泉州的规模食品企业原本在食品生产经营标准上就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国家标准。国家的整顿反而为泉州的规模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市场空间和良性的竞争环境。”

而对于那些想要进行规范化生产,但是目前规模尚小的中小企业来说,在抬高的准入门槛、高昂的达标成本下,他们未来的发展空间在哪里?

晋江食品行业协会的秘书长陈昌熙认为,“贴牌”生产将是适合中小食品企业的生存方式。“一方面是中小食品企业与品牌企业的合作,另一方面中小食品企业间也可以合作。”陈昌熙称晋江食品行业协会正在规划一个食品产业园区。“产业园区的规划可以为食品企业寻找一个安全生产的环境,更重要的是中小食品企业可以在这里寻找到一些共享的平台,包括共同搭建的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物流中心等,由多家企业共同承担增加的安全成本,将大大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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