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家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被认定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009-03-31 12:0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暂行办法》(闽供联[2007]63号)的规定,2009年1月16日,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经考评,认定发布了2008-2009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闽供联[2009]7号),泉州市育新龙眼干鲜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成功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泉州市龙眼产业化示范企业被认定为“2008-2009年度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全省供销系统惟一的两家龙眼加工龙头企业,将进一步通过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做强做大龙眼产业,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泉州龙眼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