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住宅小区仅17%成立业委会
2009-04-14 08: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市人大、市政府召开圣湖小区创建文明小区和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工作现场会,推广圣湖小区“双创”经验做法,推动全市城市住宅小区文明建设和物业管理上新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坚、颜伟劲,副市长许昆贞出席会议。
圣湖小区在去年6月被确定为全市创建文明小区和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试点以来,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小区治安管理、规范小区停车,大力整治小区环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获得省级文明小区和省级优秀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荣誉称号。
目前,我市不少城市住宅小区管理不到位,对市民生活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据悉,我市业主委员会数量较少,全市541个城市住宅小区中只有17%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有481个,其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104个,另有370个小区仍为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此外,还有60个小区未实施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成规模高资质的企业,也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一些小区陷入了拒交物业管理费和物业企业降低服务标准之间的恶性循环,出现垃圾乱丢、车辆乱停等现象,甚至发生入室盗窃等治安问题,有待于规范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