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
2009-04-22 07:4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认定厦门大学等120所学校首批“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其中泉州市有21所。
泉州市的21所学校为:泉州市培元中学、泉州市城东中学、惠安县惠南中学、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安溪第一中学、永春第一中学、泉州市鲤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晋江市实验小学、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南安市丰溪小学、安溪县实验小学、永春县实验小学、德化县实验小学、泉州市实验幼儿园、德化县双鱼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