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9-05-05 00:42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及2009年我市经济发展预测,经测算,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2009年泉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知,今年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上线(预警线)为14%,中线(基准线)为9%,下线为3%。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7%到11%。
市劳动保障局指出,企业应在政府对工资总量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参考上述工资指导线意见,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等实际情况,围绕基准线确定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企业确定的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能超过预警线。生产基本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一般要在下线以上。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时,职工平均工资可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