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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低保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

2009-05-03 10:0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市各级政府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解决好低保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困难,让低保户生活更好。

今年,我市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挂钩机制,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6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原则,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好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9751人,城市低保月人均差额补助达1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差额补助达93元,农村五保月人均补助额达280元。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发放低保资金4666多万元,全年预计发放低保资金1.86亿元。

为解决贫困家庭看病难问题,各地不断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晋江市将优抚、低保和五保对象每年最高救助标准(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取消五保对象救助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范围。永春县为6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发放150元至250元不等的门诊补助金。截至3月底全市共筹集2009年医疗救助资金1864多万元,第一季度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2多万元,其中资助低保对象57719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纳保险金121多万元;发放大病和门诊救助75多万元,救助6734人次。继启动农村五保老人安居工程之后,市委、市政府又把低保家庭安居工程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200户低保家庭建设安居房(新建150户、改扩建50户),新建的每户补助3.5万元,改扩建的每户补助2万元。目前,资助的建房对象已确定,安居房将于6月初全面动工,2010年元旦前迁入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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