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和谐泉州建设
2006-12-31 14:2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在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代表泉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傅圆圆在报告中指出,2001年以来,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六年来,依法召开代表大会7次、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84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6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0项,任免和批准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0人次,组织对5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137项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先后组织代表3000多人次参加视察检查350余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50多人次,常委会工作呈现“五个新”:决定重大事项有新突破、监督工作有新成效、代表工作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组织建设有新加强,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决定重大事项,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以促进和保障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重心和部署,积极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年度计划、预算和“十一五”规划的审查监督。坚持每半年组织检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听取市政府有关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保证和促进计划、预算按照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出台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对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进政府依法理财和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实现人大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改进对计划编制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力促计划项目的科学安排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展。2005年,把提前介入“十一五”规划编制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课题组深入调研,通过初审提出《关于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客观判断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准确分析影响发展的利弊因素,科学论证第三产业比重、环境资源和人文指标,着重研究解决保证资源支撑、统筹区域发展、加强自主创新等10个重大问题。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融入规划编制之中。今年,认真审议泉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力促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企业制度创新专题调研,检查全市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提出建议。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要求政府鼓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检查科技进步法、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等工作报告。检查福建省旅游条例执行情况。二是推动项目带动战略实施。从2003年开始连续4年督促检查市重点建设项目,着重检查能源、环保、交通、商贸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三是推动港城联动战略实施。连续3年组织对全市港口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促使市政府制定泉州市港口管理暂行规定。今年,《福建省港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组在我市征求意见时,常委会精心准备,提出依法治港、坚持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等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法规初审时予以采纳。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力度,连续多年跟踪检查本届人大一次和四次会议分别通过的“抓紧‘三大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市东部发展”和“迁建市级行政中心、推进泉州大城市建设”的议案决议执行情况,促使中心城市东拓取得较大进展。出台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的决定,审查通过城东、东海、桥南3大片区规划方案。对“一二三四”城建项目进展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和清源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促进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四是推动投资环境改善。听取和审议我市外经贸体制改革、利用外资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有关检查。牵头组织647家企业对政府30个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评议评价,有力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投资软环境的改善。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落实情况的视察,组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市教育部门初招、中招方案及实施情况汇报,就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连续6年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海丝”与南音申报“世遗”工作进展情况。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档案法、著作权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对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国防设施保护法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促进泉台交流与合作。主动邀请台湾澎湖县议会来泉访问交流。今年4月,澎湖县议会议长刘陈昭玲应邀率团到我市参访。通过不懈努力,常委会与澎湖县议会签订了推动泉澎民间交流合作意向书,在海峡两岸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澎湖县议会的推动下,该县通过了与大陆地区通航自治条例,我市以直航方式到澎湖县成功举办“泉州文化周”活动,两地正式实现货物直航,泉澎交流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常委会还组织对泉台经济合作与交流、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等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并提出审议意见,连续两年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一批台商投诉件。充分发挥台湾同胞祖籍地的优势,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广泛开展与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络交往。
二、推动依法治市,保障协调发展,服务和谐泉州建设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积极推进和谐泉州建设。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举办“地方人大保障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研讨会。组织视察农业法实施情况,开展森林法、渔业法、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六千”水利工程、金鸡拦河闸建设、农民减负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重视解决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促使政府将扶持薄弱学校建设的政策延续五年,保证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城镇医药卫生三项改革、乡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的调研检查,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安全、有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检查创建先进文化县(市、区)工作。连续5年跟踪督查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大老少高边远通村公路硬化投入、推进当地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推动我市2005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通村公路硬化。
推动近海水域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常委会组织对近海污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反映,取得了共识。本届人大七次会议就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议案作出决议后,常委会今年共开展4次专项视察检查,召开3次主任会议和1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和实施近海水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方案。截至12月15日,已投入整治资金12.62亿元,纳入今年整治计划的96个项目,已有61个项目完成整治任务,24个项目正在实施。近海治污初见成效。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议案决议后,常委会连年跟踪督办,并组织视察晋江、洛阳江流域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零点计划”行动进展情况,开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检查,组织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我市发展循环经济进行检查。
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先后审议市政府关于“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并作出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和加强法制教育的决议。组织检查贯彻实施依法治市决议和法制教育决议的情况。在“12·4”法制宣传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检查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市政府的有关准备工作,督促政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分别加以修改或废止。对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公安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对法院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批捕起诉工作以及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六年来重点督办250多件具体案件。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监督,组织对市教育局、环保局和公用事业局3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要求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对拟任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
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先后3次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调研检查,要求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对劳动法、工会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审议意见。同时,对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推动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涉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我市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和侨捐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办理一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诉案件。组织检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执行情况。对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的执行情况和防抗非典工作进行检查。组织视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着重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工程、交通、危险化学品等整治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开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区水价调整方案的汇报,提出降低居民用水提价幅度、调整居民用水定额基数等意见,使水价改革更趋合理。牵头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暂行规定等执法检查。常委会领导多次到挂钩的贫困乡村现场办公,落实一大批帮扶项目和资金。每年均组织慰问城乡特困户和下岗职工。
三、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把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制定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和代表年度活动计划。每年人代会前,组织代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检查和调研,旁听法院庭审,支持和组织开展代表议政日、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代表征集建议等闭会期间的活动。同时,主动向代表提供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每人每年500元增加到1000元,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六年来,市人大代表依法向人代会提出议案205件,得到立案4件,提出建议1823件。制定代表议案工作规定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定。每年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视察,重点督促代表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今年,常委会领导对代表反映久拖不决的7件建议进行分工督办,推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到99.9%。
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六年来共制定和修订71项制度。经过两年的调研、起草和反复征求意见,去年12月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重新制定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人事任免暂行规定,规范常委会议事范围和程序。同时,还制定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修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等30多个工作制度。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和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系列活动,举办纪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20周年人大知识竞赛。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和新闻媒体联办“人大制度建设在泉州”、“人大代表直通车”、“一线通”等专栏,制定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办好《泉州人大》月刊和泉州人大网站,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深化。先后完成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10多个重点调研课题。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市人大机关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依法治市先进单位等10多项称号。增设研究室和有关科室,充实工作力量。
人大信访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制定贯彻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建立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信访联席会议、人大机关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制度。实行领导下基层接访和定期约访群众,创新信访工作方式,增强信访工作实效。六年来,处理群众来信7509件,接待群众来访3203批8032人次,办理全国和省人大转办的信访件1765件。
与各级人大的联系进一步密切。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3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40多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其中许多建议得到采纳。定期召开全市人大主任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专题调研,向市委提出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对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和县、乡两级人大干部的培训。
六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体代表的共同推动下,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挥了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作用,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要继续探索;代表作用还要进一步发挥;督办代表建议的力度有待加大;各项制度还要狠抓落实,组织建设有待完善等。对这些问题,必须足够重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傅圆圆在报告中总结了六年来工作的基本经验,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履行好常委会的职责,必须把握以下“五个坚持”: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常委会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把人大的各项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市委的决议、决定,致力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常委会在行使职权中十分注意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常委会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开展人大工作的正确站位。常委会在工作中坚持紧扣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六年来,常委会作出决定决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检查,无不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环境资源等事关发展大局的问题作为密切关注与努力推动的工作重点。
三、坚持为民执言、为民谋利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盼望的事。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在要求政府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同时,连续两年对乡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扶持33所乡镇卫生院完成综合配套建设,提升12所中心卫生院功能,在253个“医疗空白村”设立卫生所,改善了农村医疗卫生条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工医保和中心市区危房改造问题,常委会领导深入调研,反复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中侨集团一万余名职工的住院医疗保险和二轻集体企业部分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重新启动中心城区私人危房翻建、改建审批工作,解决了群众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常委会还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教育公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餐桌污染等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积极推动问题的逐步解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坚持善于监督、务求实效是发挥人大作用的关键所在。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水资源保护是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常委会连续六年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督促检查。2001年开始跟踪督办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决议,每年都检查山美水库水质污染的整治;2004年以来,对“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情况连续进行视察检查;2006年集中力量督促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议案决议的执行,一年之内开展4次检查和视察,并将人大监督与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各级政府举全社会之力,攻近海水域污染治理之坚。对其他一些需跨年度甚至跨届的监督工作,如对加大老少高边远通村公路硬化投入、推进城市向东拓展等议案决议的督办,也无一不是经过两三年、甚至四五年的常抓不懈,直至取得预期效果。在开展监督中,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尽量做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形成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与一府两院各自发挥职能、共同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在审议工作中,将以前单一的集中审议转变为分组讨论审议与集中审议相结合、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会议审议与现场视察相结合,重要议题由分管副市长作报告并作表态发言,提高了审议质量和效果。在人事任免时,实行拟任人员供职发言制度,对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克服了以往常委会任免干部只凭提名的不足,增强了拟任人员的人大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实行常委会领导下基层接访和定期约访群众,网上办理代表建议,积极推进与台湾地方议会的交往交流。
傅圆圆在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十一五”规划,继续“走前列”新突破,发挥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关键时期。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对于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以下几方面做出更加出色的成绩:
———进一步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突出认识、突出落实、突出实践、突出建设”的要求,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全面正确实施《监督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围绕治理近海水域环境污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中心市区道路交通规划与管理以及教育、医疗、社保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加大对代表议案及建议的督办力度。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
[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