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实行夏令工作时间
2007-05-24 12:2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下午3时上班
从6月1日至9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作了调整,下午上班时间将由原来的2点30分改为3点。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从2006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1:30;下午办公时间为3:00—6:00。中心市区窗口服务单位按原定试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的规定办理。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省部属驻泉单位可参照本工作时间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