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口食品检验费标准下调
2009-08-11 09:4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记者获悉,自10日起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整了“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费”收费标准,由原先货物总值的1.5%。调整为1.2%。。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9月1日起,为减轻企业负担,出口食品检验费标准就已按出口货物总值的1.5%。减半收取,现在又将费率调低,自10日起,就是按货物总值的1.2%。减半收取检验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