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研究实施中央纪委
2007-06-25 05:3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严禁利用职便牟取私利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传达全省实施中央纪委《规定》会议的精神,并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实施意见。
市委书记郑道溪主持会议并作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林文杰,市委副书记、秘书长吴汉民等出席会议。
郑道溪指出,中央纪委颁布《规定》意义重大,要广泛宣传,深化认识。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摆在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普遍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要集中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性、针对性、适用性,夯实贯彻实施《规定》的思想基础。
郑道溪强调,要严格对照,认真清理。要按照《规定》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清理纠正任务。对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开展对照检查,带头清理纠正。要把握政策,标本兼治。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宽严政策,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预防以权谋私的工作力度。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贯彻实施《规定》的组织领导,迅速对本地区、本单位贯彻实施《规定》作出具体部署,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实施《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