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09-09-17 22:3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惠安县内部,总用地面积58km2。规划范围四至范围:东起“七一”围垦区,西至洛秀组团中轴线(南北主干道),南临泉州湾海域,北靠国道324公路(泉州至惠安县路段)。另外秀涂港区位于泉州湾北岸,港区西侧与大坠岛相接。
(2)产业发展规划
投资区拟引进产业包括:新兴产业主要选定光电产业(以led、光伏产业和数字微芯片等为主)、新材料产业及现代装备制造业三大类;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包括文化创意产业、企业研发服务业、台资企业营运中心、涉台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保税区或保税港区);轻工产业。
(3)用地规模
规划泉州台商投资区近期用地30 km2,远 期58 km2。
二、环评委托单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筹备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东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大楼(惠南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联系人:小洪
电话:0595-27396669 传真:0595-27398850
三、环评单位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映雪楼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592-2185216 传真:0592-2184656
电子邮件:sxf@xmu.edu.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目标、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和优化建议;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