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患甲型流感师生诊治期间不得返校
2009-09-25 14: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患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诊治期间不得返校。昨日,泉州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甲流防控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泉州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学校近期内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会活动,集体活动将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级的形式进行。并保持学生宿舍、教室通风。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落实传染病传播预防制度和措施,坚持晨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加强疫情监测,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立即按有关规定要求其进一步诊治,期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