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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六十年

2009-09-28 13:1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新中国成立的六十年是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六十年。泉州保险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当时,进入泉州市场的保险公司只有1家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过近三十年的蓬勃发展,泉州保险市场的人员由原来的9人发展到近2万人,保费由当时的57.5万元发展到现在的近63亿元,企业财产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也增加至几百种。泉州市民逐渐认识和知道:事先买份“保险”,生活将更加无忧。

市民意识转变

从买保险箱到买保险

泉州保险业的迅猛发展,集中在最近的十年。这十年间,泉州保险业从最初的“老三家”,发展到目前的37家,其中产险公司20家、寿险公司17家。

谈及泉州保险业的发展,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李毅文说,随着越来越多保险公司进入泉州,泉州市民对保险的意识将进一步增强;而随着保险业的市场充分竞争,必将为市民提供更丰富、更完善的保险服务,让市民生活更加无忧无虑。

2002年7月22日,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掀开泉州保险业历史发展中重要的一页。

市场竞争加剧

开始规范健康发展

随着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进入泉州,保险业竞争加剧,特别是车险方面,由于一直以来推行“2000元以下车险小事故可以免现场”服务,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出现了有人利用“免现场”约定骗保的行为,为此,今年5月起,根据省保监局要求,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出台规定,取消“小事故免现场”服务,车辆被保险人出险索赔时,必须保留事故的第一现场,由保险查勘人员对现场的真实性及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进行认定。

此举实施后,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理解和接受,因为此举虽然使得市民失去了原来的便利,但利用“免现场”骗保的行为也在不断减少,最终投保市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李毅文表示,买保险主要是为了防范不可预见的、人力所无法承担的灾害,这时保险才有“雪中送炭”的真正功能;随着“免现场”的取消,泉州市民的保险意识在不断提高,泉州产险业经营开始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自律公约出台

保险业明天更美好

据介绍,随着“十一”新《保险法》实施日子的临近,泉州保险市场也开始加快规范化的脚步,在泉州市保协的推动下,近期,泉州保险行业连续签署了两份自律公约:一份是《泉州市保险行业严禁保险营销员(业务员)销售寿险业务回佣自律公约》,一份则是《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手续费管理自律公约》,这两份公约旨在杜绝寿险和车险营销过程中存在的回扣、返点行为,因为这些目前市场存在的行为违反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而在不久前,泉州保险业打击行业犯罪、规范市场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驻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络处正式挂牌。李毅文表示,今年7月,中国保监会召开视频工作会议,部署打击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等“三假”工作,保险行业“三假”现象的存在,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秩序,泉州保险此次联手警方成立联络处,将能进一步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泉州保险市场更加持续健康地发展,使泉州保险业的明天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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