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8天发生48起火灾
2009-10-08 00: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从9月30日至昨日,全市共发生火灾48起火灾,抢险救援45起,其他社会救助67起。
火灾中,发生电器火灾19起,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8起,吸烟不慎引发火灾5起,10起火灾原因不明。消防提醒:天干物燥,火险等级高,注意防火。
风力5级 严禁室外用火
进入冬季,湿度小,风力大,降雨少,防火很重要。就此,泉州消防部门提出防火警示:当日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在室外用火;居民不要在房前屋后存放过多的煤炭、柴草等可燃物;不要乱扔烟头等火种,禁止随意倾倒带火的炉灰;要随时注意检查和维护室外的电源线路,避免在强风下引燃起火;不能靠近树、木、草、堆、棉厂等场所和在非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对在外存放的易燃和可燃物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增设值班人员和夜间巡逻;要教育管理好孩子不玩火,火柴打火机等要收好;应加强水源的储备,以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
消防建议 家中备灭火器
秋高气爽,天干物燥,人们长时间使用家用电器,火灾隐患增多。消防部门建议:家用电器在长时间、超负荷使用时,极易引发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灶具周围不能堆放杂物,例如废纸或其他易燃物品。另外还应当经常清洗,确保不会积存油脂。液化气灶具要注意平时的保养,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 应提高家中老人和小孩的防火安全意识,告诉他们一些防火小常识,做好火灾的防范;如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堆放有杂物,要注意及时清理,最好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时,难以逃生;家中最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