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泉州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9-10-24 23:3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目前,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有了突破性进展,市政府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1000万元,建立了泉州生态公益林市级补偿金制度。
晋江市政府对被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除享受省、市补偿机制外,每年每亩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率先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林权抵押贷款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也打出了漂亮的战役,继永春200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永春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暂行规定》后,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办理林权抵押16件,面积17000多亩,贷款5500多万元,有效破解了林业资金担保难问题。
那么,如何保证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我市积极探索新机制,并于去年在德化开展试点。德化在纪检监察机关、林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三方监督”下,通过公示小班、计划申请、资格审查、伐区规划、指标分解、电脑抽签,实现了林木采伐指标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分配,取得了较好成效。“三公”分配模式也得到积极推广,我市今年在永春、南安两地启动推广林木采伐指标“三公”分配模式,永春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模式的改革被纳入了全国林木采伐指标分配模式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