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七举措推进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2009-11-01 19:0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在今后文化产业发展中,我市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日前,我市出台了七大举措以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举措一:
优化文化产业整体布局
今后,我市将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强区域间文化产业的整合和扩张,形成文化产业跨区域的分工协作,建立合理有序的文化产业地域分工和布局体系。同时,培育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发挥文化特色和优势,培育特色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德化陶瓷产业园、惠安石雕产业园、泉州锦绣庄民间艺术产业园、晋江印刷产业园、安溪藤铁工艺品产业园、海峡旅游商品城等文化产业园区。
举措二:
实施文化项目带动战略
通过整合优势文化资源、打造闽南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产业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具体举措,规划和实施一批精品创作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一批示范引导力强、特色鲜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立足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文化产业,发挥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扶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品牌和知名商标,着力培养名师、名品、名作。重点在文艺创作、书报刊印刷、影视节目制作、旅游文化、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游戏动漫等方面,创建知名文化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举措三:
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通过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文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非公有文化企业发展,大力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培育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举措四:
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首先要依托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立一批有特色、多门类、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文化产业专业市场。支持文化产业专业市场充分挖掘和发挥各方面的潜力和优势,走品牌发展之路,发展现代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健全市场功能,完善市场设施,做好信息、信用、信誉服务。促进文化产业专业市场成为贸易物流、品牌展示、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文化会展、文化旅游、引导生产的文化产业综合平台。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举措五:
加强对台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首先要进一步开展对台文化交流。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实现泉台文化交流更紧密、更直接、更深入、更全面的良性互动,激发两岸人民的民族认同感;其次要推动泉台文化产业对接,以推进新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为契机,积极鼓励台商到泉投资文化产业,并以闽南文化等为主题,以重大台资文化项目为龙头,进一步延伸文化产业链,推动产业对接,建设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同时要扩大对台文化贸易,加强泉台两地相关文化产业协会交流合作,建设对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基地,拓展泉台文化产业合作交流渠道;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举措六:
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制定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文化人才培训引进力度、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等举措,全面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举措七:
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土地政策的促进作用,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扶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