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用全省8%的水资源创造27%的经济总量
2009-11-28 01: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连日来,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叶寿仁带领福建、浙江、江苏等地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来泉州考察交流,借鉴、推广泉州水资源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及晋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与实施。
副市长洪泽生出席昨日召开的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座谈会。
泉州水资源十分紧缺,水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但泉州用全省8%的水资源,养育了全省20%的人口,创造了全省27%的经济总量。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泉州在水资源管理上的先行一步。近年来,泉州相继开展省水利厅晋江流域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试点、水利部水资源动态管理系统、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地下水保护行动等试点建设,力图通过水权制度、水资源分类分区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结合信息化、市场化的科学水资源管理模式,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水权分配与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及水量水质双总量控制制度,推动水资源统一管理,切实改变全流域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使水资源得到科学、高效、合理利用。
晋江流域水量分配酝酿改革
以上游水量分配为重点 12月提交初步成果
当前,我市正酝酿改革,对晋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进一步完善,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及水量水质双总量控制制度,使每一滴水都用在刀刃上。
超量用水要付水权补偿费
1996年,我市水利部门制订了《泉州市晋江下游水量分配方案》,初步探索水权制度建设。为促进水权的流转,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市政府于去年12月出台了《泉州市水资源调度配置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流域上下游、各县(市、区)、各引水工程因超出或节余水量分配方案的分配定额,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跨流域、跨县(市、区)、跨工程水权转让。在水权转让中,超出水量分配方案分配定额的县(市、区),除按有关规定交纳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外,还需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权补偿费,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县(市、区)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补偿。
为提高丰水期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利部门启动了沿海地区备用水源、平原水库建设,打通沿海各大中型水库通道,为水权交易提供工程条件。同时,通过建设桃源水库扩蓄工程和石狮平原水库等备用供水水源蓄丰补枯,通过南安沿海三镇供水工程连通后桥水库、石壁水库和苏内水库,通过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连接惠女水库、陈田水库、菱溪水库和泗洲水库,计划打通凤巢水库引水到后桥水库、后桥水库引水至新安水库、新安水库引水至南高干渠田洋取水口,从而提高沿海地区的不同流域、县(市)之间水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水权的调配和流转。
初始水权分配将产生变化
随着经济发展,1996年制订的水量分配方案改革势在必行。
我市将从全流域统筹考虑对原有的初始水权分配进一步完善。今年,水利部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水科院开展上游水量分配和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工作。此次水量分配,是在1996年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遵循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责权利相统一、兼顾公平与效率、尊重历史和充分协商的原则,统筹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特点、供用水现状和未来发展的用水需求,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与环境用水,建立民主协商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建立完整的晋江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对全市从晋江取水的县(市、区)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取水许可红黄蓝管理,以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来规范和指导全流域的水资源的统一分配和调度。目前,资料收集、水文计算等工作已完成,预计12月可以提交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