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17万人获得康复服务
2010-01-31 10:41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以为民办实事为载体,我市着力解决39万残疾人和近110万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住房、康复、就业、就学等困难,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从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每年都把残疾人急需解决的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12万多的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占30%左右。我市落实城乡贫困残疾人低保政策,把重度、精神、智力残疾和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列入重点救助对象。建立了慰问和帮扶贫困残疾人等制度,实施“一助一”挂钩工程,全市通过各种途径扶助脱贫的残疾人有5万多人。在解决残疾人温饱的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残疾人“安居工程”,全市共投入1亿多元,为2073户贫困残疾人建设安居房,受益人口7282人。
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慈善助残”、“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在我市广泛开展。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共募集的扶残助残资金达8000多万元。泉州市慈善总会和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及县(市、区)慈善总会共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开展“复明工程”、“助行工程”、“助听工程”、“助学工程”等助残工程,受益残疾人1.5万多人。
我市残疾人康复、就业和特殊教育等事业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23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中,有17.6万人得到康复服务。“九五”以来,全市安置残疾人就业5.6万人,免费培训残疾人3.2万多人次,训后残疾人就业率达95%。全市有特教学校10所,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3%,市、县两级残联筹措1800多万元帮助2.6万名贫困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解决就学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