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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通过构建执法信息平台实现网上监察监控执法过程公开透明

2010-02-22 03:3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执法依据、种类、程序、裁量幅度和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在网上公布,行政审批、处罚等事项接受全程电子监控,在线受理违规执法投诉……

2009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通过构建执法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行政执法、网上监察监控,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监督渠道畅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压缩腐败空间。

泉州市纪委副书记郑建清介绍,泉州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大力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全面疏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39727项执法权力,对行政权力裁量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对行政职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等具有裁量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形成执行标准,防范因为随意裁量、越权裁量等引发的“办人情案”等腐败行为。

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细化执法标准89873项,制定了2210项执法程序和2117项监督制度配套规定。

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基础上,2009年7月,泉州建立开通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网上行政执法大厅”,向社会公示市级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公开23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公布咨询方式、投诉渠道。 

信息平台建立行政职权目录数据库、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信息数据库,公布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条件、行使责任人、运用范围、裁量幅度、执法进程等内容,公众对执法过程一目了然。

郑建清说,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既满足了公众了解行政事项办理情况的需要,又有效监督了权力运行,防止“暗箱操作”。

泉州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还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通过这一系统,法制督导和效能监察部门实现对全市行政执法业务的远程监督、实时监督,对行政执法进行时限监察、异常监察、合法性监察等。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主任王天祥介绍,服务中心设立办件预登记窗口,将所有进入中心的办件信息实行预登记挂号后再到部门窗口受理,并将受理、取件、补件、退件、办结等情况纳入网络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处、效能监察部门实现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42个行政部门、6个交易中心审批服务受理情况、办理状态的同步、实时监督。

监督人员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期限和流程办理审批事项的,发出不同颜色的警示信号督促其及时纠正、改进;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等情形,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发出督办通知书,并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红牌警告或发出效能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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